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,但是北京的风太大,昨天回到住的地方,从车里下来,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,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,结果吃了一口沙子,然后步步艰难,几乎要匍匐前进,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。我不禁大骂粗口,为自己鼓劲,终于战胜大自然,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。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,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。 - 我最近过一种特别的生活,到每天基本上只思考一个有价值的问题,这个问题便是今天的晚饭到什么地方去吃比较好一点。基本上我不会吃出朝阳区。因为一些原因,我只能打车去吃饭,所以极有可能来回车钱比饭钱多。但是这是一顿极其重要的饭,因为我突然发现最近我一天只吃一顿饭。 然后我终于从一个圈里的人那儿打听到一凡换了个电话,马上照人说的打过去,果然是一凡接的,他惊奇地问:你怎么知道这个电话? 当时我对这样的泡妞方式不屑一顾,觉得这些都是八十年代的东西,一切都要标新立异,不能在你做出一个举动以后让对方猜到你的下一个动作。 在这样的秩序中只有老夏一人显得特立独行,主要是他的车显得特立独行,一个月以后校内出现三部跑车,还有两部SUZUKI的RGV,属于当时新款,单面双排,一样在学校里横冲直撞。然而这两部车子却是轨迹可循,无论它们到了什么地方都能找到,因为这两部车子化油器有问题,漏油严重。 而我所惊奇的是那帮家伙,什么极速超速超极速的,居然能不搞混淆车队的名字,认准自己的老大。 假如对方说冷,此人必定反应巨大,激情四溢地紧紧将姑娘搂住,抓住机会揩油不止;而衣冠禽兽型则会脱下一件衣服,慢慢帮人披上,然后再做身体接触。